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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风险代理律师——个人闲谈 网址: http://www.vipzqlaw.com/ 时间:2021/01/16 12:23
债务有哪些风险
债权债务纠纷其实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,而不管是对于债权人而言,还是对债务人来讲,在进行借贷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风险。今天,我们就具体来说一说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。
一、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
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。它的内容主要包括:
1、诉讼时效风险。如《民法通则》第135条规定,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。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、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、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,时效均为1年。对交通运输、邮政方面索赔,时效为60~180天等。
2、破产风险。
3、债务人解体风险。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。
4、债务人犯罪风险。
5、社会性风险。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,有法不依,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。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,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,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,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,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。
二、债权人追债时应注意什么
如果对方并不抵赖,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,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,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,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,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。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。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,那么一旦到期,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,节约时间和金钱。
所谓诉讼保全,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、冻结对方的财产,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。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,申请保全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,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,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,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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